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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躺在龙小奇的旁边,闭着眼,很疲惫的样子。
车门还开着,外面下着雨,倾城却没有关车门的意思。她从那栋别墅里出来之后人像是丢了魂儿一样,嘴唇紧紧抿着,脸色发青,似乎全身都在颤抖。
龙小奇能猜出来为什么。别墅里住着一个很有名气的演员,去年刚拿了海外一个电影节最佳新人奖。之前他经常送倾城的丈夫方达来这里,他是个司机,司机的职责就是开车,他的眼睛是看路用的,其余什么都用不着看见。这是上班第一天方达给他定下的规矩。
倾城穿的是件刚遮住膝盖的肩带式连衣短裙,前胸裸露出来洁白细腻的肌肤上,是镶了钻石的水晶项链,这是上周倾城生日丈夫给她买的礼物。龙小奇觉得项链很配倾城,让本来就光彩夺目的她更加高贵华丽。不过他没说,也用不著他说,所有见过倾城的人都明白,倾城就是倾城,就像她的名字一样,足可以倾倒所有男人的心。
也许只有方达除外。
这是倾城嫁到方家的第二年九月。九月是龙小奇家乡放鹰的季节,每年这个时候,是猎物最肥硕的季节,兔子就像储足了脂肪的牛羊,饱满得如同女人胸前那双乳峰。参军之前,龙小奇也有只鹰,驯得让全村养鹰的猎手都眼馋。
倾城的呼吸很急促,虽然没有睁眼,可从起伏的胸脯上就能判断出她有多难过。空气里都是秋意,倾城裸露的手臂上能看到细密的突起。她的腿习惯性地朝一边歪着,白皙光滑的小腿上,有一块深红色的淤痕。龙小奇的目光在急促起伏的胸膛上停留了几秒钟,心虚地挪开了。探身从倾城身体上面过去,带上车门。
他已经为方家开了五年车了,从部队转业第一年开始。他不喜欢说话,从小就是,方达就是满意他这点,所以做什么都不避讳他,甚至有的时候,他还会听从差遣去接那些形形色色的女人到方达在郊外的别墅。方达是个土生土长的京城人,仕途世家,如果他不经商,现在也一定是个不大不小的京官儿了。
他的前妻长得很普通,圆脸,短腿,腹部有些隆起。身份却很尊贵,换做以前,大概要叫她沐格格了。那个女人却很淫,走马灯似的周旋在男人之中,每次出去包里都带着避孕套,她也不避讳龙小奇,如果没有了,甚至会让他去买。
方达管不了,也不敢管,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女人却给他的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让他的资产在短短三年里翻了几翻,跻身京城地产巨头行列。后来女人认识了个画家,主动提出离婚,方达才娶了倾城。
龙小奇第一次看见倾城,是在京师大校门口,当时他呆了好几秒。倾城穿着鹅黄色的连衣裙,披肩齐眉的学生发型,干净得像是从画里走出来一样。
他开车载着他们吃饭,看电影,喝咖啡,载着方达的手下去排除倾城身边其他的男人,也载着她进了方达的家。那晚倾城没回去,龙小奇能听见倾城的尖叫声和哭声,窗户的上的投影就像皮影戏,演的是鹰捕食猎物。当时他靠着车头,手里提着水桶,很想冲进去,把那个干净的女人拉出来。那时的倾城,像一张白纸,方达正在上面涂画。
最后他没动,看着剪影里的人被剥光了衣服,看着丰满的乳房影射出圆润优美的线条,看着人影倒下去。他当时有种负罪感,觉得对不起倾城。
那晚那间房里的灯一夜没熄,各种声音从里面传出来,哭声,窃窃私语声,抽噎的求饶声,间歇却未曾间断的撞击声,整整折磨了他一夜。第二天倾城没有出门,第三天也没出门,等龙小奇见到她的时候,倾城已经和进来前一样,什么变化也看不出来。她站在台阶上梳头发,仍旧和仙女一样,说:「早!」
结婚的时候龙小奇不在,他回了趟老家。听说婚礼很隆重,听说请了电视台的摄影来拍摄,听说倾城那天惊艳全场,听说她的亲戚都说她有福气。
倾城从来不叫他的名字,刚开始的时候,只是说她要去哪里,怯怯的,像是在央求。后来,也是告诉他要去哪里,然后自己开门坐进去。再后来,还是说去哪里,然后等着他开车门。
龙小奇住在一楼,他房间的上面,就是方达和倾城的卧室,有时候,可以听到上面挪动椅子的声音,偶尔,也会听见倾城发出一两声悠长的呻吟。龙小奇就在这种时候手淫,他闭着眼,想象上面发生的一切,射精的时候,脑子里会闪过那晚在窗户上看到的弧线。那是倾城的乳房,虽然隔着玻璃和窗帘,可他知道那时的乳房是赤裸的。
楼上床的质量很好,通常床上有什么动静都听不到,但是龙小奇总是能凭借着弹簧的一点轻微响声判断出床上的是在做什么。他手淫的规律也总是和他们同步着,到后来,如果没有那种轻微的声音,他就忍耐自己的欲望,直到下次出现声响的时刻。
有时候,方达不去公司的时候。两个人会在楼上的客厅做,甚至是白天。
龙小奇的门白天都开着,这样他可以在第一时间听到命令,好马上跑去车库取车。所以楼上的声音可以顺着楼梯传下来,先是倾城的推拒,小声而且羞涩,带着埋怨的娇嗔,然后的搬动桌椅的声音,鞋落到地板上的声音,接着,是小声的喘息,时有时无。到后来,就是猛烈的肌肤碰撞声,间杂着急促压抑的鼻音。
开始他们做爱的频率很密集,有时候甚至一连几天不断。三个多月之后,逐渐稳定在每周两三次,八个月的时候,大约每周一两次,一直持续到翌年六月。
方达是个性欲很强盛的男人,龙小奇知道。他是司机兼保镖,对方达的行动规律熟悉得就像自己的身体。即使方达没让他开车,他也知道他会去那栋别墅,那里从来就没断过女人。
倾城什么都不知道,有时候不知道也是一种幸福。几乎每天,倾城都会带着笑从楼上下来,然后对他说一声:「早。」
倾城在变化,这种变化有些微妙,从原来的干净,简单,变得越来越大方高雅,对于穿着,也变得越来越讲究,每次从楼上下来,都是梳妆打扮过后,再也没有拿着梳子边梳头边下来过。她也从来不穿睡衣下楼,甚至不会在下面换鞋。
对细节的把握,她已经达到了极致。
她的身体也有着微妙的变化,如果不是很注意,不会发现胸脯比以前更饱满高耸,走路时胯部的扭动也比以前更加明显。穿牛仔裤的时候,可以看清楚她的腿有多修长,笔直而丰腴,紧绷在裤子里面的大腿和臀部,再加上搭配完美的五官,散发着令人窒息的魅力。
龙小奇从来不敢让目光在那诱惑的身体上过多停留,他极力克制着自己,尽量装出淡然的样子。
那天的雨一直下到深夜,方达也没有回来。楼上楼下都很安静,灯却亮了一夜。
之后他们有过几次争吵,都是在卧室。声音也压得很低,龙小奇听不清争吵的内容,但每次都是倾城一个人下来,含着泪,嘴唇绷得紧紧的,站在门口不出声。最后一次,她提着锤子,把停在院子里的宝马砸得面目全非。
方达回家的时候越来越少,有时候在家里吃晚饭,然后再出去。那个女星的猜测开始在坊间流传,报纸上也偶尔出现关于她的绯闻,有一次龙小奇在门口发现了一堆被剪碎的报纸,上面刊登的,正色那个女星的消息。
倾城开始有些神经质,脾气也开始变坏,每次方达回来,她都会摔一两个杯子,或者砸碎一两扇窗户。
终于有一天,倾城带了一个男人回来,年纪很大。他们上了楼,在客厅里大声说笑着。倾城用很娇媚的声音说话,问那个男人自己的腿是不是够长,乳房是不是够大?她故意问得很大声,好让楼下的龙小奇听到。
他在楼下听到了,还听到倾城邀请男人进卧室。他猜测卧室的门一定没关,因为倾城的呻吟比任何时候都清楚,倾城说你摸摸看,我的乳房是不是很挺?我的屁股是不是很圆?哎呀你真坏,怎么往人家这里摸。他听着,似乎听到了手抚摸皮肤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他心口很堵,像是压了块大石头。他甚至有些怨恨,怨恨被拉上楼的那个人为什么不是他。
男人下楼的时候倾城也下来送他,回来的时候,对着他的房间大声说:「你都看见了吧,去告诉你的老板,现在我也有男人,之前他老婆给他戴了绿帽子,我今天也给他戴了,问问他爽不爽?」
龙小奇不想说,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心疼得全身发抖。
方达还是知道了,不想保守的秘密,总是很容易被人知道。
那是个晚上,下着雪。方达抓着倾城的头发,把她拖到了院子里打,没有惨叫,也没有挣扎,倾城的容貌被埋没在雪中。方达的皮靴往她身上踢踩,冰冷的空气中,弥漫着愤怒和倔强的对抗,灵魂和骨骼碎裂的声音回响在夜空。那是倾城唯一一次穿着睡衣下楼,她修长的双腿裸露在雪中,和雪融为一体,扯开的衣领中,乳房暴露在冰雪里,颤巍巍着在践踏中摇曳。
龙小奇曾经无数次希望过,可以看见倾城穿睡衣的样子,那晚他看到了,甚至清楚滴看到了乳房和睡衣下的内裤。他跑过去拉方达,却被一把推开了,方达恶狠狠地狰狞了一句:「没你的事,给我滚开。」
他握紧了拳头退开了,因为的确不关他的事,他知道自己的渺小,和倾城的脆弱一样不堪一击,甚至还没有倾城强大!
方达打够了,叉着腰站在院子当中。倾城在雪里蠕动,她站不起来,只能努力梗着头,明亮的眸子如同星光,用被冻得冰凉的声音,说:「现在,我们扯平了,离婚吧。」
方达的脚就狠狠地踢在她额头:「婊子!我还会要你?老子什么时候缺过女人?想离婚?容易,得要我想的时候,你慢慢等,还有你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都给我滚回山东去……」
龙小奇扶倾城进房,那是他第一次触碰到倾城的身体,他曾经想象过,很多次想象过,却从来没想到过,一个美丽女人的身体,会冷如冰雪,僵如岩石。
倾城在床上躺了一个月。这期间,很多人来看过她,有父母,也有兄弟,还有亲朋好友。却没有一个人赞成离婚的。在楼下的小屋里,龙小奇听到了无数的争辩,在这些声音里,倾城的声音显得那么微弱,淹没在一片喧哗当中。
方达总是笑着说:「是我不好,太生气了,才收不住打了她,我现在后悔死了,你们给我作证,我今天对着大家发誓:以后绝不打她了。」
倾城被孤立在所有人之外。
有一天夜里,龙小奇听到倾城在哭。她大声地问:「你为什么不肯和我离婚呢?为什么呢?我什么也不要,只要自由。你放我走吧!我求你了。」
方达的声音懒洋洋的:「我为什么要随你的愿?感激你给我戴绿帽子?我凭什么要放你走?花在你身上的钱,你一辈子也还不清!放了你,我不是在做亏本的生意?我就是要好好的养着你,就像是养只猫养条狗,我把你喂得好好的,你放心,我不缺吃的。这样多好!我去找我的女人,家里放个守活寡的媳妇。」
倾城从那天起开始绝食,她滴水不进,方达就找来医生,给倾城输营养液维持,倾城就不停地拔掉针管,直到手腕上再也找不到血管,扎不下针头。到了第五天,方达说:「好,我答应你。」
他从楼上下来,眼睛通红,咬着牙。龙小奇看见他的脸狰狞着,青筋暴露,站在院子中央对着楼上喊叫:「我们订一个协议!从今天起,你在那屋里给我守三年,这三年里,你不准下楼一步,不准和人说话,不准见你的家人。违背了任何一条,你这辈子都别想离婚!」
那天是龙小奇看见倾城的第八百九十一天。从那天起,方达就没再碰过倾城的身子。
他搬到了倾城的隔壁,在房间里装上了监控,然后搬走了电脑,拔掉了电视信号线,撤去了所有桌椅,甚至连墙壁上的画也撕去,房间里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张床。倾城的身子已经很虚弱,却带着笑,看着房间里的东西一件一件变少。
从那天起,人们就经常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子,站在窗户边向远处张望,她永远抿着嘴唇,安静得像一尊塑像,目光却那么深情,仿佛在盼望远行的丈夫。
龙小奇给她送饭,他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有机会上楼,可以看倾城一眼,然后安静地收拾回来碗筷。倾城看上去很孤寂,有时候他忍不住想要和她说话,或者只说一声「早」。但每次都忍住了,只能对她笑一笑,点点头。
方达不经常回来,但每次回来都会带一个女人,然后在倾城的隔壁做爱。他们开着门,叫得很大声,肆无忌惮的呻吟回荡在整栋楼之间。后来,基本上也不睡在家里了,只带女人回来做爱,做完了,敲敲倾城的门,然后离开。龙小奇每次都能听到,每次都压制着自己想要手淫的欲望,他已经养成了习惯,没有那床响声,似乎连手淫的快感也少了很多。
第四个月,有一天龙小奇突然听到方达在楼上喊叫,他大笑着:「看啊,都来看看,我老婆忍不住了!她在扣屄呢……看看她多淫荡吧!这个骚货……」然后是倾城一声哭,声音绵软无力,惶恐而愤怒。
龙小奇没上去,他当然不能上去,如果在几个月前,想到倾城那样的行为画面,他的阴茎就会勃起,然后会手淫,一直到自己精疲力竭。可这时候,他却没一点欲望,甚至在心里充满了伤感。
再上去送饭的时候,倾城开始回避他的眼光,她脸上写满了羞耻,几乎头也不敢抬。龙小奇很想安慰她,却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不能和她说话,只能对她笑,然后点头。可现在,她连看他也不肯了,永远低着头,然后给他一个背影。
龙小奇不知道倾城是怎么熬过每一天的,他想那一定很艰难。他开始试着到晚上不看电视,不看书,只是安静地躺在床上,想象着倾城的样子。他觉得这是和她做伴的方式,也许她不知道,不过不要紧。
第七个月,有天他在院子里洗车,开了车里的音响,突然看见倾城站在窗边侧着脸,似乎是在听。他开大了声音,然后慢慢地洗,心里忽然觉得安慰,像是完成了一件许下了很久的愿望。看着那边侧耳倾听的倾城,眼睛突然就红了。
他买来一台收音机,每天方达不在的时候,就站在楼梯下听,他不肯走到房间里,生怕倾城会听不到。
有一天,他开收音机的时候,突然听到楼上传来两声敲击声,似乎是筷子敲在门上的声音。他上楼,看到倾城就站在门边,手里果然拿着一根筷子,她还是把自己梳理得很整洁,还是不说话。第二天再开收音机的时候,又从楼上传来两声敲击。连续几天都是如此,直到有次他调台的时候,突然又听到敲击,这次却是一声。再调一下,上面又敲了两声,他就继续调,到原来的频率,楼上就又变成了一声。
从那天起,他们有了第一个默契,倾城想要换台的时候,就敲两声,龙小奇就帮她调台,等到找到她想听的节目,就敲一声。
一年零两个月,龙小奇送饭过去的时候,倾城第一次伸手去接。他感到倾城的手指在盘子底下轻轻碰触了自己一下。从那次开始,每次送饭,两人的手指都会轻轻触碰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分开。龙小奇回到自己房间以后会兴奋很久,把碰触到倾城的那根手指含进自己嘴里,像含着倾城的手指一样。
一年零九个月十三天。龙小奇碰到倾城手指的时候,觉得和平时有些不太一样。下楼的时候,他发现指尖有一点湿,他看着自己的手,很久。当时他不清楚那意味着什么,只是感觉很奇妙。关于倾城,任何一点细微的不同,他都会留意到,然后记下来,深夜的时候,躺在床上回味。
第二天,倾城看见他的时候,脸很红,却没有低头,甚至,转身以后又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龙小奇又一次感到了指尖的湿滑。
倾城的手,很白细,通常都会很干燥。无数次的碰触,龙小奇对那种感觉已经很熟悉。他曾经无数次把那柔软的指尖想象成倾城的手掌,倾城的脸,倾城的大腿或者倾城的乳房!他就用那只手抚摸自己的阴茎,用指尖触碰自己的龟头,手指就化成了倾城,辗转在他身体里欢快和呻吟。
他从来没有想过倾城的阴部,他甚至觉得倾城不需要有阴部!倾城用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都能让男人射精!哪怕没有碰触没有呻吟,只要她看着,看着一个男人的阴茎,那个男人也可以达到高潮。
这一次,龙小奇想到了阴部,他的手指一直在无法抑制的颤抖,这种颤抖从指尖扩散到全身。他把手指放进了自己的嘴里。指尖是湿的,他的舌头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微咸的味道,他就突然知道了湿的来历,也第一次知道了倾城下体的味道。那是屄的味道,倾城的!
从这一天起,龙小奇觉得倾城已经成了自己的女人。
他有了新的习惯。用一块很干净的白纱,擦拭每次倾城留给他的濡湿,仔细的保存好,等到深夜的时候,把纱拿在手里把玩,就像把玩倾城的身体。然后凑过去,嗅那淡淡的味道,就像嗅倾城的身体。最后,他把倾城的身体覆盖在自己脸上,用手淫结束这一天。他总是把白纱放在胸口睡觉,就睡得十分踏实,像抱着自己的爱人。
倾城的目光,每次都会在他脸上停留一下,既不停顿也不匆忙,但是眼睛里的光芒却越来越亮,像是在燃烧的火焰。龙小奇勇敢的迎接她,那个短短的一瞬间里,他觉得自己也成了火焰,把倾城的脸烤得通红。倾城的脸,本来很白皙,但是她脸红的时候,就会很娇艳!
龙小奇很想在那个时候对倾城眨一下眼,像对情人的暧昧和调皮那样。可是他舍不得,在目光交错的时候,他不愿意缺失任何一个瞬间!他仔细地记忆倾城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和每一个眼神。然后让自己的目光跟随着她,最后消失在门后。
日子在沉默里度过,火焰却在沉默里燃烧,越来越旺盛炙热。
这一年的冬天,是个格外寒冷的冬天。在最冷的那天晚上,倾城给了龙小奇一个特别的礼物。
在递回来空碗的时候,倾城突然用另一只手扶了一下,好像是担心他接不稳碗筷,害怕跌落到地上一样。这样的动作,以前从来没有过。龙小奇在那只空碗里面,发现了一根毛发。毛发是弯曲的,末梢有些发黄,像是少女染过的头发。
那个晚上,龙小奇一夜没睡。就好像结婚前夜的新郎,他把那根弯曲的毛发放在掌心,仔细地端详,就像是在看订婚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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